江蘇精品認證
以認證為手段、標準為引領、服務“江蘇精品”區域品牌打造工程,提高產業競爭力,促進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江蘇精品工程是江蘇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中央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和動力變革,打造江蘇高質量區域品牌,不斷提升企業品牌競爭力,優化產品和服務供給,助推我省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的重要舉措。
申報及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
企業申請→培育推薦→遴選培育對象→標準先進性評價→認證評價→“江蘇精品”綜合評定→發布“江蘇精品。
對應機構流程:
企業→區、市場局質量發展主管部門→省質量發展委辦公室、成員單位→標準評價機構→江蘇精品國際認證聯盟→省質量發展委辦公室、成員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制造業條件:
申報單位應為行業龍頭企業、省級(含)以上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等,在省內注冊且有固定生產場所,批量生產3年以上,且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具有一定的經濟規模和較好的經濟效益,消費類產品2021年銷售額達到2億元以上、生產資料類達到3億元以上;對生產技術或工藝國際領先、產業鏈延伸性好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細分行業市場占有率居全國前列的制造業單項冠軍,可適當降低銷售額門檻;
2、企業利稅在全省同類企業領先,近2年內利稅保持正增長;
3、主導或參與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國際標準制修訂工作的企 業優先推薦。
遴選和綜合評定:
企業向所在設區市市場監管局提交申報材料,經各市質量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市場監管局對材料進行符合性審核、篩選,并綜合各設區市質量發展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意見后,形成各設區市推薦名單;在各設區市推薦名單的基礎上,省質量發展委員會辦公室聯合相關成員單位組織專家對所有被推薦產品或服務的經濟、標準、質量、技術等方面進行比較論證后,遴選確定重點培育企業名單。進入該名單的企業有資格進入“江蘇精品”的評價階段。(對各設區市未推薦的符合條件的企業,各相關成員單位可補充推薦)。認證機構評價通過的進入最終的綜合評定階段。
申報文件
23年文件新的要求 :
1.組織推薦企業:須推薦企業的核心優勢產品—每個企業只能申報一個產品(1個年度)。
2.企業申報的產品必須明示執行標準,并確保申報產品在2023年度持續生產銷售,批量生產。
3.對于2022年已納入“江蘇精品”重點培育名單,但未在公告名單中的企業,結合企業認證意愿、認證條件等因素,完善申報材料。2022年已完成“先進性評價”的企業可以在今年直接開展認證 ;2022年未獲得“先進性評價”審核通過(放棄或不通過),需今年通過“先進性評價”后,再進入認證環節。
4.對標標準:增加了“行業標準”—對標的標準必須是對應的“產品標準”,不能是技術標準、方法標準或規范。
5.“江蘇精品”證書有效期為三年;對于三年即將到期的證書,機構應尊重企業自主意愿,按照《認證標志管理辦法》和認證認可條例,開展再認證工作(有效期屆滿三個月前提出再認證申請,再認證的程序同初次認證)。
6.各設區市局要對申報企業產品(服務)進行評估論證、嚴格篩查,確保所有材料符合要求 :《江蘇精品重點培育企業申報表》/“省(含)以上專精特新、小巨人、制造業單項冠軍”等證明材料,標準主導、行業第一、市場占有率的證明材料、各級獎勵稱號的證明材料 ;
7.增加“申報江蘇精品在標準先進性評價和認證評價后,省質量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將開展綜 合評議,對擬獲證企業進行信用征詢、征求意見,形成綜合評價意見確定江蘇精品認證獲證企業建議名單”認證環節結束后,還需要“綜合評議”;認證證書≠“江蘇精品”稱號;綜合評價環節未通過的企業,可以進行修復后,經省局確認后進入下一次公告名單。
標準先進性評價
分類定標:申報企業所對應標準,對于國家已發布并適宜開展認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可直接采用。各設區市組織推薦時,申報企業必須提供產品(服務)明示的執行標準,同時提煉形成執行標準與現 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比對的“主要關鍵性能對比表”。對于缺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服務)類項目,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可制定相應標準作為“江蘇精品”認證依據(如團體標準、企業標準)。
執行標準自我聲明:企業生產的產品和提供的服務,如果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應公開對應的標準名稱和標準編號;如果所執行的標準是本企業制定的標準,企業除了公開相應的標準名稱和標準編號,還應當公開企業產品、服務的功能和產品的性能指標,并在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自我申明生效的企業標準文本;
標準先進性評價:標準評價:委托專業標準化研究機構對“江蘇精品”重點培育企業開展標準先進性評價 ;重點評價標準合法性、合規性和先進性。通過評價,找出各行業的“第一”和“ 唯一” ,以高標準引領“江蘇精品”品牌提升。申請“江蘇精品”的產品/服務執行的企業標準,“主要關鍵性能”指標應高于對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并形成《標準主要關鍵性能對比表》。企標服務平臺上自我聲明公開標準信息。